項目名稱 | 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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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服務 | 辦理流程、表格下載、范例查看 |
項目設定機關 | 湖北省科學技術廳 |
承辦機關名稱 | 湖北省科技廳高新中心 |
協辦機關名稱 | 無 |
法律法規依據 | 《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湖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規程(試行)》 |
支持對象和條件 | 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任務書約定的完成時間后半年內須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驗收材料。半年內如不能進行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應在項目截止前3個月內提出延遲驗收申請,每個項目最多可申請延遲驗收兩次,每次不超過半年。 |
申請材料 | 申報程序及要求 附件1-9 |
辦理流程 | 一、受托啟動 科技廳下達年度科技計劃項目驗收通知,提出年度驗收項目清單及材料報送要求,省高新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承接啟動當年度驗收任務。 二、推薦報送 項目承擔單位按照計劃類別要求提交完整、真實的驗收材料后,項目推薦單位(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高校,科研院所,有關省直單位),對驗收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核,在驗收申請表上出具審核意見并簽字蓋章,項目推薦單位將加蓋公章的《驗收申請表》、《項目執行報告》紙質材料報送至省高新中心(現場驗收的提交1份,結題驗收的提交5份)。 三、受理審查 省高新中心統一受理項目驗收材料,根據計劃類別要求,對驗收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驗收。 四、組織驗收 項目驗收可采取現場驗收和結題驗收兩種方式,原則上重大項目應組織現場驗收。 五、證書發放 項目驗收通過后,項目承擔單位在網上填寫驗收(結題)證書申請,并上傳項目執行情況報告或結題報告。在線審核通過后,由省科技廳統一印發驗收(結題)證書。 六、驗收公示 每半年,省科技廳將項目驗收結果在科技廳網站上進行一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
特別程序及期限 | 無 |
法定辦理期限 | 根據當年申報通知要求。 |
承諾辦理期限 | 根據當年申報通知要求。 |
收費依據和標準 | 不收費。 |
申請表格名稱及 獲取方式 |
從省科技廳網站下載http://www.uwqnl.co/。 |
可否在互聯網上 實現遠程申請 |
否 |
咨詢電話 | 省科技廳高新中心 027-87135659 |
受理地點 | 各地科技主管部門 |
辦理時間 | 8:00-12:00 14:30-17:30(夏令時:8:00-12:00 15:00-18:00) |